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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1章(第1页)

由于乌扎拉喜欢中华文化,三十多年前,还是生活在小兴安岭那边的普通猎民。

但由于当时的局势动荡,后来小兴安岭也不太安稳,所以便朝北方这边迁徙了。

可更北方一些地区,太过寒冷,乌扎拉所在的部落,并没有继续迁徙,而是留在了附近。

因为他们发现,这里距离最近的乡村聚集地,最少也是五六十公里。

换句话说,如此广阔的地区,足够他们这个部落安稳生活了。

“那你为什么不穿衣服呢?”

小金鱼突然开口询问,乌扎拉惊讶了一下,旋即笑着说道:

“这就是我们捕猎时的装束,这些兽皮能有效保护我们的皮肤,也不容易让那些动物闻到我们的气味。”

关于这个解释,小金鱼点点头,表示了认可。

其实乌扎拉身上裹着的兽皮并不算很完整,起码膝盖、手腕地地方,全都露出来了。

尽管现在是夏天,不需要御寒,但这也并不是对方说的保护皮肤吧?

乌扎拉并没有完全解释清楚,他身上其实还涂抹了一些特制的油脂,这才是最关键的地方。

这些油脂才是真正防止其他动物逃跑的主要原因。

再说了,出来捕猎,穿着现代衣服,颇有亵渎他们猎人身份的嫌疑。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其实他们根本没有现代衣服,有的只是他们少数民族的普通服饰。

聊天的时间很快过,但乌扎拉的部落还在七八公里之外。

行走的过程中,遇到了几头驯鹿,当周济民想要弯弓的时候,却被乌扎拉制止了。

“那是我们部落放牧的驯鹿,不能射。”

啊?

这下,别说周济民大吃一惊,连小金鱼她们也是瞠目结舌。

闹了一个笑话,还挺有意思的。

,族的图腾就是驯鹿。

可以说,鄂温克人就是北极圈中最早养驯鹿的民族。

早在十三世纪的时候,他们来到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

再到后来,又到勒拿河支流和维提姆河一带狩猎,在清代史籍中,那是盛产狐貂之地,是《红楼梦》中贵族们才穿得起的奢侈品。

在他们的民间传说当中,若想永安生呀,只有弃乡离舍呀。

一句话就道尽了一个民族的辛酸与无奈。

然而,乌扎拉所在的部落却不同。

虽然他们跟满族、蒙古等民族一样,都是游牧民族,但是他们部落就只剩下一百多人了,经不起任何的折腾了。

所以,这才选择了在这片原始森林里定居。

并且,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因为军队很少会来这片区域,他们部落也没有什么武器,撑死了一些自制弓箭,但也只是用来狩猎,而不是杀人的武器。

周济民听着这些话,只是沉默。

对方絮叨这些,或许是因为这些话藏在心里很多年了,忍不住想要倾诉一二。

接下来的行程,倒是快了不少。

估计是对方的故事比较吸引人吧,所以大家都没觉得时间的流逝,然后就来到了部落。

眼前一块巨大的森林平地里,零零散散地分布了上百个帐篷,或者说蒙古包合适一些。

这些帐篷都很大,因为一个帐篷就是一家几口人生活起居的地方,也就是他们的家。

一百多人的部落,还算不小,但一百多人的民族,那是真不大。

他们的图腾是棕熊,不过,他们在森林里遇到棕熊的时候,照样会猎杀不误的。

如此逻辑,直接让老三他们这些小屁孩,彻底摸不着头脑了。

但又不好意思问,毕竟怕冒犯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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