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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即墨青岚所定规(第1页)

这就非常耐人寻味了,不过这都是些后话,待即墨青岚杀了命门门主后,不再避世,选择了一处人族王朝,可能因为他也是一名人族。

即墨青岚在那处王朝建立了一所学院,其名现在不可知,现今的化身便是那中洲七宗之一的染天院。

即墨青岚创下学院旨在对抗文教各派那种极端而矛盾的理论与思想,但从现在来看未曾实现。

虽然染天院如今为中洲七宗,但在中洲的影响力远非文教所能比拟,更别说除却中洲以后其余四洲并无染天院的身影。

但染天院影响力依旧非凡,即墨青岚非常清晰地定下便用至如今的定则,将正邪相交又融杂的地方分清。

这里面总结了以前生灵所共同遵守的规定,但也改变一些难以凭寻常之心所看待的事。

以邪之道应邪而不为邪,这便是影响后世最深的一句话,说得是如果有用邪道之生灵,欲用邪道之法者杀之则不被视为邪。

这句话很好地解释即墨青岚为何要杀其师尊命门门主,师尊如若行邪道之者的作法,身为弟子杀之则不被视为以徒杀师,背负大逆不道之名。

相反亦是如此,弟子若乃邪道入者,师尊亦不为曾师徒情义而背负恶名,这还可以引申到另一个层次。

如若父未尽父之责,子杀之有理,子未尽子之责,父杀之亦有理,世再无子父之结怨,有则得是反抗之名。

这真正的含义是世间共遵之规则乃吾即墨青岚所定,吾所定之规乃是正,其余无关或违者皆是邪道,无非深浅之分。

若有者违其所定规,其余者杀之不为吾所定规所困,应为正之所标样,而非邪道之其内。

本意就是我所定的规定乃是一种道,一种规,此规有含正,除此规外皆是邪种。

而违规定者皆被视为邪与恶,生灵杀之不受此道规所约束避免助长这种违规风气上行。

也就是如果有一生灵因自身问题将一事做得太过,那么其余生灵包括有血脉关系的杀此生灵应是受到赞扬而非恶意相向。

就如有一生灵修炼邪法而杀生,其子出手杀之不被子杀父这种符合道规的规定所困,而是受到赞扬,是一位生灵杀了一个邪道生灵。

这打破了原有的原则,以前不论怎样,子不可杀其父,徙不可杀其师,一旦行之则视为大不逆,可不管其中的缘由。

而即墨青岚所提倡的观念,如果存在一个违背规则的混账,所有生灵皆杀之而必以赞名。

这打破了陈旧的局面,自此,子可杀父,父可杀子,徒可杀师,师可杀徒,妻可杀夫,夫可杀师。

有学者认为这一规定的成立是为了维护规定,有生灵一旦打破规定而从中满足欲望,那么就会有更多的生灵破规。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那么就从根处完全断绝,毕竟有些道规不怎么在现实中发挥作用,有些事太小。

但这条规则的存在是为了当有些事超过一定程度,从而去将原有的规定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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